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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课标下的器乐教学原则 | ||||||
作者:谭平 文章来源: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2 | ||||||
浅谈新课标下的器乐教学原则 湖北宜都市姚店中学 谭平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器乐演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在教学中也认识到器乐教学对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参加音乐实践,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认为在器乐教学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主体主导原则 新课标中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在器乐教学中,教师应通过情境创设、技巧表现等手段来引导学生感知、想象音乐,使学生在器乐演奏中激发学习兴趣,主动学习音乐。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改变师示徒效的教学方法,采取兴趣诱发式。如在学习竖笛时,有的教师先示范演奏一曲,让学生马上学吹,吹不会就一遍遍教,到吹会为止。这样,学生一开始学就遇到拦路虎,会信心受挫,若教师善于引导,这个难题会迎刃而解。教师先拿出竖笛,吹奏一曲学生熟悉的优美歌(乐)曲,如《世上只有妈妈好》,学生肯定会热情高涨,情不自禁跟着唱起来,然后教师相机引导,简介竖笛结构,并鼓励学生,学竖笛并不难,只要自己想学,就一定能学好.这样,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主动吹奏起来. 二、实践操作原则 新课标的另一个基本理念是重视音乐实践。器乐的实践性、操作性很强,教师在教学中要将讲授理论知识和学生的器乐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 “六动”,即:动眼、动耳、动口、动手、动脑、动心。任何一门乐器都要求学生用眼去观察其结构,去看乐谱,用耳去听旋律、和声,用脑去想意境,用口和手去吹唱拉弹,用心去感受音乐。教师在教学中要讲练结合、精讲巧练、少讲多练,使学生在器乐演奏中(而不是依靠教师的语言描述)加深对音乐的理解,通过实践来走进音乐,在乐器演奏中增强动手操作能力,获得音乐审美体验。 三、民主愉悦原则 教师在器乐教学中要建立一种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用自身的丰富情感使学生处于愉悦状态,让学生乐于主动接受艰苦的器乐演奏。这就要求教师的教学方法要灵活,变“苦学”为“乐学”,使学生明白“乐(音乐)即乐(快乐)”的道理。在教学中,教师可将器乐演奏趣味化、游戏化,如竖笛中的三吐练习,可以形象地变为“马儿跑”的游戏,让学生在××××××的马蹄声中由慢而快的掌握吐音技巧,又如在口风琴演奏中的跳音练习,教师只注意让学生手腕有弹性,时值不能太长,学生很难理解,但若用乒乓球落地后弹起的状态演示给学生看,他们会很快心领意会。这样,在师生和谐的交流中,在轻松的游戏和有趣的学习中,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使他们对器乐产生浓厚的兴趣,变“要他奏”为“他要奏”,激发学生持久的器乐学习动机。 四、成功激励原则 教师在器乐教学中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进行积极评价,使学生进入兴奋状态,让学生体味成功的喜悦,激励他们在学习中大胆演奏,敢于创造。学生在器乐演奏中,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过程是枯燥乏味的,经常出错,会使器乐失去吸引力,难以掌握更会使学生丧失学习激情,教师要充分把握成功激励原则,激励学生在掌握“双基”的基础上大胆创造。如排箫是单孔单音,需气息饱满,嘴唇收紧,学生在吹奏过程在,一是音高难以把握,二是气息跟不上来,只能一口气吹一个音,还不能找准,教师应及时激励,发现某个学生产生了不良情绪,可告诉他,你刚才的几个音吹得很不错,音色非常好,不能泄气,接着来,学生见老师在夸奖他,又会增添学习信心,特别是当他自己不经意的一口气从排箫上滑过时,那有趣的滑音更会使他高兴,使他体会到成功的快乐。 五、求异求优原则 教师在教学中要以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育及发展为中心,培养学生创造性格和创造意志,对器乐演奏方法、技巧或乐曲的理解提出不同的见解,力求达到最优化。这就要求教师必须鼓励学生敢于标新立异,教师应有意识地对学生经常作“与众不同”的鼓励,随时给予旁诱侧导,使学生想象力更加丰富,思路更扩展,以获取良好的发现或发明创造的契机。如在用口风琴吹奏贝多芬的《G大调小步舞曲》时,对于 ×× 的附点节奏,许多同学容易忽视,演奏出来毫无味道,教师便有意识给予诱导,示范演奏一遍,让学生想象听到这首乐曲时,可以出现一幅什么画面,原意是想让学生说出优美的舞蹈场面,但有的学生却说好像是许多人在踏着节奏走路(即进行曲风格),教师便抓住学生的发现,让学生就用整齐的步伐节奏吹一遍,再将柔和的舞曲演奏一遍,在比较中学生发现舞曲与进行曲的不同,同时,教师再提供《卡门序曲》中的第二插部《斗牛士之歌》旋律,学生便发现了附点音符在不同旋律中的不同速度、力度对表达感情所起的不同作用,从而达到同中求异、异中求同的目的。 六、启发探索原则 在器乐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己探索,掌握乐器的演奏方法,更好地以自己的独特见解去表现器乐。在器乐教学中,教师先提供必要的演奏技巧知识或指导学生自由练习某一技巧,让学生在教师启发中去探索要解决的问题,再从乐曲的实际演奏中经过探索得出结论。教师要给学生提供充分的演奏基础,结合学生实际水平确定要探索的目标,要能引起学生兴趣,经过自己练习解决,并给予学生充分的时间去探索。教师应善于鼓励学生大胆猜测,敢于实践,不为困难吓倒,让学生在器乐演奏中进行创造性想象,说出自己真情实感,在想象中进入创造性的精神状态,从而十分精彩的表现音乐。 笔者对新课程标准下的器乐教学原则进行了肤浅探索,还十分幼稚。愿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和同仁一道,不断加大研究力度,加强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不断提高自身的音乐教学技能,让学生在艺术的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达到以美育人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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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赵洪啸 责任编辑:赵洪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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