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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音乐体裁(简介)            【字体:
各种音乐体裁(简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6
通俗音乐

    通俗音乐(Popular Music)——把专业音乐创作的作品称为“严肃音乐”,把不表现重大体裁和思想内容的作品称为轻音乐,习惯上人们把通俗易懂、情调轻松的音乐,例如小斯特劳斯的那些圆舞曲等归属这个名词之下,以后,爵士乐、摇滚乐团、轻歌剧情、迪斯科等层出不穷的群众性的歌舞形式愈来愈多,而这些音乐虽然带有自娱的色彩,但有时亦有针贬时事,抨击现实的作品,原先的轻音乐的概念很难把这些都涵盖进去,有一些媒介把这些都为流行音乐,但这样就混淆了深受群众热爱的古典与这些音乐的界线,。现在,理论家们一般都用通俗音乐一词概括这些音乐现象。

交 响 乐

  交响乐——指由几个乐章,至少其一须为奏鸣曲式者构成一体的大型乐曲。为避免混淆,亦多译作交响曲。交响曲的本质是非标题的。几个乐章合起,方能表现一个完整的乐意。然面乐意,并不是故事。交响乐第一乐章多以活泼快板奏鸣曲式,擅长发现适度戏剧性内容;第二乐章则为慢板,或以变奏曲式,或以节略展开部之奏鸣曲式等,以示抒情性;第三乐章复三部曲式。

摇 滚 乐     

    摇滚乐(Pock music)——20世纪5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一种通俗音乐。由美国西部的乡村歌手在演唱中吸取黑人音乐的因素而逐渐形成。其中美国宗教歌曲,西部乡村音乐,黑人音乐中的节奏成份和布鲁斯音调等常融成一体。早期的摇滚乐多用吉他、钢琴、鼓、萨克斯管等乐器伴奏,音调奋亢喧闹,乐句简单而不断重复,节奏富有强烈的动力感,歌词内容多为学校生活、爱情等。60年代起转向反抗社会的主题。

爵士乐     

     爵士乐(Jass Music)——1870年美国南北战争之后,黑人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权利,这使得他们有可能把非洲那富有感染力的旋律和复杂节奏的音乐以及即兴的演唱和欧洲的乐制结合起来。其最早的产物是在正常拍子上进行的高度装饰性旋律的田野号子和自由化旋律的灵歌。这二者都基于五声音阶的民歌又合成新的形式——日后成为形成爵士乐的重要因素之一——布鲁斯。黑人音乐的流行,使白人都有兴趣以所谓“墨面表演”的方式模仿他们的音乐。在新奥尔良还出现了由小号、长号、大号以及黑管和鼓组成的大街乐队,他们又把这一切与黑人的复杂节奏的舞步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了爵士乐。

狂 想 曲     

    狂想曲(Rhapsady)——在希腊文里,Rhapsady是指职业的史诗吟育者,尤其是指那些言词不达意铺张的热狂诗人,这一词亦指史诗中情绪较为自由奔放的朗诵部分。19世纪末,作曲家把这一用在一些具有史诗性、英雄性或具有爱国激情的器乐作品上。李斯特的20首匈牙利狂想曲的乐称,用于那些发扬本民族英雄气概的器乐曲上。

叙 事 曲     

    叙事曲(Ballade)——在拉丁文里,Ballade一词原意为舞蹈,但到了14世纪,无论是法文、德文还是英文都转义为“叙事诗”或“叙事歌曲”了,或许早期阶段的叙事歌曲确是有舞蹈表演相随的以致于最后演化为成一个表示叙事舞蹈的词汇:“芭蕾”。肖邦首先采用了这种为游吟歌手所喜爱的诗体作为自己作品的标题,暗示了作品的叙事性质:可能肖邦的灵感确实为某个才所激发,但作曲家希望听众从更其概括的高度理解他的作品,而不致使欣赏趣味为这某个具体的一个故事情节所囿。此后,弗兰克、李斯特通讯布拉姆斯都曾用过叙事曲的标题,为自己作品命名,逐使叙事曲成为音乐会节目单上常见的一种体裁样式。

协 奏 曲     

    协奏曲——原指16世纪意大利的一种有乐器伴奏的合唱曲,以别于无伴奏合唱。17世纪后半期起,指由几件或一件独奏乐器与一小型弦乐队互相竞奏器乐套曲。用几件乐器者又称“大协奏曲”,用一件乐器者又称“独奏协奏曲”。近代协奏曲为一件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协同演出的大型乐曲,其形式与结构为莫扎特所确立,通常包括三个乐章。

牧 歌     

   牧歌,或田圆曲(Pastorale)——在英语中,Pastorale一词既有“双牧”又有“农耕”的意思,甚至还有“牧师”的意思,但按照我国音乐界的习惯,译为田园曲,而把牧歌作为另一种合唱曲的铎名了。相传在古代的意大利,有牧羊人在圣诞节早上吹笛进城的传统,加为是他们照料了基督的降生,甚至可以进一步地说,基督本身就是个好牧人。这种乐曲是用笛子演奏的,带有摇篮曲的某些特征,使人们想起种种关于圣婴的故事,低音则是风笛式的长音,这使得乐曲显得安祥而宁谧。这种牧歌渐渐变为带有戏剧内容的一种剧院式的演出形式,它既有诗剧表演,又有音乐的穿插,或许我们又可译作牧歌剧了。19世纪初,浪漫主义兴起,对大自然的崇尚成为愤世嫉俗的一种表示,牧歌的形式又屡屡出现在作曲家们的笔下。

幻 想 曲     

    幻想曲(Fantasia)——这是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一种器乐曲,按当时的理论家的解释:“它的结构与方式之自由,超乎一般的乐曲”。16世纪时,它更发展为多种多样的形式,从最即兴的演奏记录直到最严格的复调织体,都有可能被称为幻想曲。从某一部歌或什么现成作品为基本素材,进行加工创作的乐曲,亦常被称为幻想曲,比起集锦曲来,或许前者的创作成份更多些,而后者往往只是一些片断的简单联奏而已。

咏叹调

  咏叹调又叫“咏唱”。原意是抒情独唱曲。最初是意大利和歌剧、清唱剧中常以歌谣体裁出现的独唱曲,通常篇幅较大,且富于戏剧性,集中体现剧中某一人物形象或心理上的刻划。常为复三段曲式或变奏曲式、回旋曲式。由于其旋律性强,表现力丰富,可在音乐会上单独演唱。

诙 谐 曲

  诙谐曲又称谐谑曲。一种三拍子的器乐曲。其主要特点是节奏活跃,速度较快,常出现突发的强弱对比。常在交响曲等套曲中作为第三乐章出现,以取代宫廷风格的小步舞曲。十九世纪后,出现钢琴诙谐曲。其篇幅、结构、段落更为庞大而对比强烈,其中著名的有肖邦的四首钢琴诙谐曲等。

浪 漫 曲

浪漫曲是一种无固定形式的抒情短歌或短乐曲。十八世纪后半叶在法国民间、十九世纪中叶在俄国广泛流行。其歌曲的特点为:曲调表情细致,与歌词紧密结合,伴奏亦较丰富;器乐曲旋律富于歌唱性,常由小提琴及管弦乐队演奏。

小 夜 曲

  一种黄昏或夜间在室外独唱或独奏的歌曲或器乐曲。渊源于欧洲中世纪骑士文学的一种爱情歌曲。其音乐情绪缠委婉,常为青年人徘徊于恋人窗前时所用,流行于西班、意大利等国。通常用吉他或曼陀林伴奏,如舒柏特的歌曲《小夜曲》等。另外还有一种供乐队合奏的小夜曲,其曲调轻快活泼,始于十八世纪末,常为上流社会达官司显贵餐宴时助兴而用,如莫扎特的《D大调哈夫纳小夜曲》等

序 曲

  原指歌剧、清唱剧等作品的开场音乐。十七、十八世纪的歌剧序曲分:法国、意大利序曲类。前者为复调风格,分为慢板、快板、慢板三个乐章,中段为赋格形式,末段较短;后者为主调风格,快慢顺序与前者相反,分为快板、慢板、快板三个乐章。十九世纪以来,作曲家常采用这种体裁写成独立器乐曲,其结构大多为奏鸣曲式,并有标题。著名的序曲有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序曲》、韦伯的《自由射手序曲》、贝多芬的《费德里奥序曲》、罗西尼的《威廉·退尔序曲》、柴可夫斯基的《1812年序曲》驻《罗密欧与朱丽叶幻想序曲等。

交 响 诗

  一种单乐章管弦乐曲,又称音诗,属于标题音乐范畴。由作曲家李斯特首创这一体裁。形式上不拘一格,并根据奏鸣曲式的原则自由发挥,常以诗歌、戏剧绘画及历史事迹等为题材,广泛运用主题变形的手法,塑造出表现特定标题内容的艺术形象。另有交响音画、交响童话、交响传厅等体裁,均相似。著名的交响诗有李斯特的《前奏曲》、《塔索》,德彪西的《牧神午后》、《海》,斯美塔那的《我的祖国》等;我国的交响诗有辛沪光的《嘎达梅林》和施咏康的《黄鹤的故事》等。

组 曲

  若干短曲连为一体的管弦乐曲或钢琴曲。其中各曲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组曲有古典、近代之分。古典组曲又称“舞乐组曲”,兴起于十七与十八世纪之间,是采用同一调子的各种舞曲连接而成,但在速度、节投井下石等方面互相形成对比,如巴赫的古钢琴组曲。近代组曲又称“情节组曲”,兴起于十九世纪,从歌剧、舞剧、戏剧音乐或电影音乐中选取若干乐曲辑成,有的根据特定标题内容或民族音乐素材写成,如挪威作曲家格里格的《培尔·金特组曲》、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的交响组曲《舍赫拉舍达》、德沃夏克的《捷克组曲》等。

进 行 曲

  一种用步伐节奏写成的乐曲。原是舞曲的一种,多用在群众出场、退场的时候。十七世纪起,渐渐转入音乐艺术的领域。当时的进行曲形式,多为二部曲式;现代进行曲常以三段式出现,中段较抒情,以取得对比,用偶数拍子,节奏明确,结构整齐。群众歌曲常用进行曲体裁,如冼星海的《救国军歌》等。

探 戈

  探戈起源于非洲西部。十九世纪后叶成为流行于阿根廷及其他拉美国家的双人舞蹈,用之于社交舞会。其音乐特点为:中速,2/4或4/4拍子,旋律与伴奏常形成交错节奏,与哈巴涅拉相似。以切分音为其特色,后传入欧洲发展成“大陆探戈”。

波 尔 卡

  捷克的一种民间舞蹈。以男女对舞为主。基本动作由两个踏步和一个跳踏步组成。于十九世纪中叶风行全欧。大致分为急速、徐缓和玛祖卡节奏等三种类型。一般为二拍子,三部曲式,节奏活泼。捷克作曲家斯美塔那最先用之于歌剧和器乐创作中,如歌剧《被出卖的新娘》中的波尔卡

玛 祖 卡

  波兰民间的一种男女双人集体舞。运作有滑步、成对旋转、女人围绕男子作轻快跑步等。起源于波罗的海沿岸马祖尔人聚居的马索维亚一带。十八世纪起,流行于欧洲各地。其音乐特点为:中速,三拍子,重音变化较多,以落在第二或第三拍上者常见,情绪活泼热烈。作曲家肖邦曾将此体裁加以发展,写了许多著名钢琴独奏曲。

小 步 舞 曲

  原为法国土风舞,一种三拍子的舞曲。约1650年传入宫廷,逐步变成速度徐缓、风格典雅的舞曲,流行于贵族社会。十七、十八世纪常用于古钢琴组曲和管弦乐套曲中,作为一个乐章(常为第三乐章),也可作为单独的器乐曲。其结构为三段式曲体,中段常用三个声部写成,故称“三声部中段”,沿习至今。

圆 舞 曲

  起源于奥地利北部的一种民间三拍子舞蹈,分快、慢步两种。舞时两人成对旋转,十七、十八世纪流行于维也纳宫廷后,速度渐快,并始用于城市社交舞会。十九世纪起风行于欧洲各国。现在通行的圆舞曲,大多是维也纳式的圆舞曲,速度为小快板,其特点为节奏明确,旋律流畅;伴奏中每小节常用一个和弦。,每一拍重音较突出,著名的圆舞曲有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

回 旋 曲 式

     起源于欧洲民间的轮舞曲,十八世纪初叶法国古钢琴曲多用之。以一再反复的基本主题与若干各不相同的“插段”交替出现为原则。其图式为:A(基本主题)+B(第一插段)+A+C(第二插段)+A…。这种曲式适宜于表现活跃欢腾的情景,奏鸣曲、交响曲等大型乐曲的末乐章常用之,以热烈的气氛结束音乐。在歌曲中也有回旋曲式性质的作品,如冼星海的《到敌人后方去》等。

变 奏 曲 式

    先奏出一自成段落的主题,然后以一系列的主题变形(即变奏),使主题通过多次不同的变奏而得到多方面的发挥。其图式为:主题──变奏1──变奏2──变奏3……少则三五次,多则数十次。变奏之主题,大都较优美动人。常有用变奏曲式写成的独立乐曲,也有用于奏鸣曲等大型乐曲中(通常用于慢乐章)的,如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

文章录入:ludwig    责任编辑:ludw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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