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 文章中心 >> 音乐教学论文 >> 器乐教学音乐课堂 >> 文章正文
基础音乐教学应该走向“器乐化”           ★★★ 【字体:
基础音乐教学应该走向“器乐化”
作者:朱则平    文章来源: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15

 

基础音乐教学应该走向“器乐化”

朱则平

摘要:中国的基础音乐教学是否应该走向“器乐化”道路?这是一个针对基础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前景而言十分重要的命题。“器乐化”教学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这种优势具体体现在快速而科学地提高中小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中小学生的审美情趣。与中国传统的基础音乐教育思维模式不同的意义在于:音乐教学“器乐化”就像农业实现机械化一样,只有实现“器乐化”才能使音乐教学的效率得到飞速地提升。

关键词:基础音乐教育  器乐化   现状 

中国的基础音乐教学是否应该走向“器乐化”道路?这是一个针对基础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前景而言十分重要的命题。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已明确规定器乐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在中小学音乐教材中也有器乐教学的内容。所以说从理论课程上来讲,我国对器乐教学是很重视的,但实际音乐教学却不然,全国大面积的学校器乐教学远远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真正开展课堂器乐教学的学校可谓寥寥无几。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就是在这种非器乐化的状态下低效运行。

一、“非器乐化”音乐教育之根源

中国的音乐教育是在一个极其特殊的人文语境中诞生并成长起来的,这个发展进程大致肇始于周代。根据现有文献资料,早在西周时期,周公“制礼作乐”,确立了一整套影响后世的“礼乐”制度。 “六艺”中“乐”居其二,仅次于礼。由此,与之相配套的音乐教育作为其中重要一环,就此萌发并展开。当时,“庞大的音乐教育机构从机构编制、教学内容、学制、艺术实践等方面,都不愧为我国最早的音乐学校。”[1]然而,由于“乐”从属于“礼”,“乐”的具体实施完全是建立在“礼”的基础之上,使得这套音乐教育本身充满了“工具化”的意味。如何通过“乐”来宣扬“礼”、阐释“礼”,最为直接的方法莫过于通过直观的造型舞蹈以及具有语言文字意味的声乐的演唱,前者诉诸于“乐舞”的形式,后者以“登歌”较为典型。而器乐的使用由于其本身的“抽象性”使其难于得到上层阶级的大力提倡。

在先秦时期,确实也曾经有过器乐的发展。“钟鼓乐”的辉煌伴随着宫廷的礼制,它不属于寻常人家;琴瑟之音为“士”阶层所独钟,并不适合于民间歌曲般广泛的普及,它属于精英式音乐教育;竽、笙的演奏在这一时期曾暂露头角,特别是竽,为“五声之长”,“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竽的演奏在当时是较为普遍的,也受到过一些上层统治者的青睐,齐宣王、齐缗王父子就是竽的忠实推崇者,宣王曾组织过三百人的乐队进行齐奏。当时竽、笙的演奏也开始有了独立演奏的段落,但是仍然是与声乐相绑定,共同作为食举乐的组成部分而存在,这个现象也正好突出地体现了声乐的主导性地位难以动摇。

纵观早期的中国音乐教育与传承,基本集中在三个层面:1、宫廷;2、“士”阶层;3、民间。宫廷音乐教育方面,其培养对象,一般主要是贵族子弟以及杰出的民间青年,学习的主要内容没有单独的器乐演奏,而是声乐、舞蹈和音乐美学理论为主[2];“士”阶层的音乐教育,其对象为平民知识分子,以私学的勃兴为先导,“乐”的传承带有着深刻的哲学意涵。而这种文人式的音乐教育更加重视的是文字式的体现,因此,声乐类的语言音乐艺术显然也是被优先思考的对象;民间音乐的传承则较为单纯,但谈不上具体的音乐教育体系。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在数千年的时间段里,声乐一直牢牢地掌握着中国音乐领域的主导地位,当然其间也不乏有器乐发展的辉煌,但是与声乐两相比较,器乐的发展仍是次要的,从属的。

反观欧洲的音乐,其早期的发展情况与中国有着些许类同,甚至更甚。在长达千年的黑暗中世纪,宗教的势力蔓延整个欧洲,除了少数的民间音乐以外,在主流音乐领域,声乐的地位至高无上,几乎一切的器乐都被禁止。但是似乎遵循着“物极必反”的必然规律,这种极端的现象终于随着“人文主义”思想的唤醒以及记谱法的完善而土崩瓦解。器乐有着天生的、丰富的音乐表现力,这是人声所不能比拟的。自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音乐的声乐“工具化”时代基本宣告结束。其后,器乐的发展之势十分迅猛,乐器制作工艺也日趋精良,与之相配套的器乐作品也不断出新。虽然此后的声乐仍然还占据着一席之地,但是早已丧失了其主导性的统治地位。这样的现象在传统的中国音乐领域是无法想象的。

在中国,这样的情况几乎一直持续到了二十世纪初,随着传统体制的迅速瓦解与国门的敞开,大量西方先进的文化思想传入,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来自西方的音乐文化。这一次的变革具体体现在基础音乐教育的展开。大量西洋乐器的传入丰富了乐器的品种,学堂的设立以及“学堂乐歌”的开设,更是标志着音乐教育开始朝着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化以及社会化方向迈进。但是,传统的思想根基并未被马上扭转,“学堂乐歌”的开设,仍然是以声乐的形式作为主导。当然其“工具化”的性质也并未改变,其作为传播新文化新思想的载体,可以说起到了绝佳的效果。这种“工具化”的声乐主导形式在基础教育领域以及大众群体中甚至一直延续到了近现代的各个时期(如抗日战争、“大跃进”、“十年文革”等重要时期的各种歌咏活动)。“二战”前后,在欧美日等地区兴起了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达尔克罗兹教学法、铃木教学法、综合音乐感教学法等“器乐化”的儿童音乐教育体系,但我国均因为前述原因而未能使基础音乐教育进入到“器乐化”的时代。

 

二、基础音乐教学“器乐化”的理论依据

音乐学科作为一门听觉艺术,若是从“纯音乐”的角度来讲,器乐显然更加符合独立的艺术情感体验。从目前我国对于提高基础教育领域学生综合素质的角度来看,全面实施“器乐化”的音乐教学,显得十分必要。通过器乐化的教学能够使学生形成音乐听觉、音乐视觉(读谱)和音乐动觉(指法)三觉联一的音乐联觉,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从而使学生高效地学习音乐。如前所述,目前国外一些先进音乐教学法多为“器乐化”的教学法,如德国的奥尔夫教学法、瑞士的达尔克罗兹教学法、美国的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日本的铃木教学法等均为器乐化的教学法。就连匈牙利的柯达伊教学法本是针对歌唱教学为主的教学法,也非常倚重器乐教学来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

德国的奥尔夫教学法大量采用音条打击乐器,综合歌谣、舞蹈等因素,并吸收了瑞士的雅各――达尔克罗斯教学法中在钢琴上进行即兴创作教学的长处,形成了一种有效提高学生音乐素质和创造性思维的教学法。此法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音乐教学方法之一。

日本著名的铃木教学法。其主要观念是认为所有的人,只要不是存在严重智力障碍,如果采用类似母语训练的方式来训练其学习乐器,都会成为音乐家。在让小孩子反复地听完音乐后,通过教师的指导,凭借其对于音乐的记忆使用乐器演奏出来,就如同熟练的使用母语一般。乐器的学习对于提高人的音乐素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流派对国际上器乐教学的影响较大。

爵士乐原本是美国的一种器乐体裁,由于其十分突出演奏中的即兴部分,因此在美国,音乐教育家们十分看重爵士乐能培养人的创造思维的功能,遂将爵士乐演变成一种教学法——爵士乐教学法。

美国很重视器乐教学,一些音乐教育家提出了颇有见地的器乐教学理念。如美国音乐教育家詹姆士·L·穆塞尔曾指出“器乐是通往音乐学习的更好的桥梁”,他还说“器乐是通过欣赏产生动机,以欣赏为目的的。”

美国在其1994年“国民音乐教育内容标准”中特别规定,在全部学生的基础教育之中,必须包括以下的音乐学习内容:

美国国民音乐教育内容标准

1)演唱各种曲目,独唱并与他人合唱。

2)用乐器演奏各种曲目,独奏并与他人合奏。

3)即兴创作表演旋律、变奏和伴奏。

4)在具体指导的范围内作曲并改编乐曲。

5)读谱记谱。

6)听赏、分析并描述音乐。

7)对音乐和音乐表演进行评价。

8)理解音乐和其他人文艺术与人文艺术以外的学科之间的关系。

9)理解音乐与历史和文化的关系。

从以上九个方面的内容可以让我们清晰地发现:“器乐化”的学习要求在美国国民音乐教育内容中所折射出的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器乐化”的教学早已成为美国基础教育中音乐教育的主流方式。

在日本,著名音乐教育家滨野正雄认为音乐教育不能忽视孩子们对乐器的兴趣。乐器的发音演奏容易让孩子产生兴趣,成为其音乐学习的动机。特别是对那些喜欢音乐却又不善歌唱的孩子们有更大的意义。如果音乐教育只是限于歌唱的话,那些嗓音不好的孩子们也许就会被排除出教室了。显然他的这种思想具有很强的生本主义理念和平民教育理念,也能让我们理解“器乐化”教学的重大意义。所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学校的课堂音乐教学几乎完全是“器乐化”的。在该国的中小学音乐教科书中,所有的歌曲全部编配了供学生直接学习用的竖笛、口琴、口风琴以及各种打击乐器伴奏的乐谱,教材中还有大量器乐合奏的总谱。而他们似乎还觉得不够,除此以外,文部省还组织专家另外编写了《中学生器乐》和《小学生器乐》总谱集,供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之用。

在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情况与日本非常相似。

不仅如此,在其他多数发达国家的音乐教育领域,情况大抵如是。

 

三、基础音乐教育“器乐化”现状及由此引发的思考

观察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中的“器乐化”进程,可谓举步维艰。这其中固然存在着前述的一些因素影响,另外,还有其他若干客观因素也是导致“器乐化”进程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

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方式与西方音乐大相迥异,西方音乐进入其“活跃期”与其传播方式有着重要的关系,剧场的繁荣以及记谱法的完善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后者,线谱的广泛使用几乎解决了音乐传播中存在的大多数疑难问题。尤其针对于西方的诸多传统乐器及其演奏而言,五线谱显得是那样的完美。人们根据记谱基本就能表现出音乐的大致面貌。而中国的传统音乐则有着巨大的差异,人们很难通过记谱表达出音乐的内容,尽管人们也尝试过众多不同的记谱方法。从早期的“文字谱”一直发展到后来的“工尺谱”,围绕着不同乐器以及人声所展开的一系列谱式,层出不穷。但是,这些谱式要想很好地诠释乐器的演奏,几乎遥不可及,例如古琴的“打谱”过程就是一个漫长的再创作过程,其他乐器趋同。近代音乐理论家王光祈先生在20世纪20年代曾经对中国传统音乐作过一番细致的研究,并且总结出了三大体系:中国乐系、波斯—阿拉伯乐系、欧洲乐系[3]。在谈到中国乐系的音乐特点时,后来的学者杜亚雄先生指出:中国乐系的一大基本特征是其具有“乐音的带腔性”,“即在单个乐音的进行过程中有意识运用的、与特殊的音乐表现意图相联系的音成分(音高、音色、力度)的某种变化。”[4]这种“带腔性”对于中国音乐及乐器而言,具有普遍的意义。显然,试图通过现有的记谱法来表现出这种特点是非常不易的,五线谱更加适合于十二平均律乐器演奏。 因此,中国人长期以来一直试图以文字的表述来阐释这种音乐,但是事与愿违。所以视谱演奏也只能是在熟悉音乐的基础上作辅助性的记忆补充,“口传身授”成为了传统音乐传承的主要途径。

“口传身授”与乐谱传播相比较而言,显然前者是由于条件不足而导致的“权宜之计”,具体表现更为原始化、简单化、抽象化。它对于中国人的音乐教育尤其是基础音乐教育而言是极其不利的,对于器乐音乐教学而言更甚。当然,这种模式下的教育也的确培养出了一些专业领域的精英,但是显然并不具备普遍性。对于基础音乐教育领域而言,我们不是要求培养少数的精英,而是培养大众的音乐素质。现在的中国音乐教育虽然早在20世纪初就受到了西方音乐理论强大地冲击,但是中国人传统的音乐审美观念的改变需要极其漫长的过程,不是区区一两百年就能够颠覆的。基于此,我国音乐教学的器乐化的真正实施,目前仍然驻守在高等教育范畴。而在基础音乐教学领域,则较少真正实施,因为基础教育面向的是广大的中小学生。最近国内举办的两次全国优秀音乐课比赛即为重要的观察点:2007年全国第五届音乐优秀课现场比赛活动在黄山市举行,参加比赛的四十多节中小学音乐优秀课没有一节器乐教学课例;2011年十二月初在山城重庆落幕的第六届全国优秀音乐课现场比赛中,全国四十多节课例中唯有一节来自哈尔滨市的小学器乐(竖笛)课。全国最优秀的音乐课尚且如此,日常普通课堂音乐教学就可想而知了。

由此引发出一个问题:受众人数与传承方式的矛盾。由于传统音乐的传承方式偏重于对个体的言传身教,如果面向广大的中小学生,这种方式则显得力不从心。在中国的基础教育领域,人数众多一直是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这一点不同于其他多数西方国家。如何引入器乐教学,并将器乐学习的优势注入到学习对象中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第二个问题:在中国的基层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内陆贫困地区,如果要将器乐教学广泛引入到音乐课堂,存在着超乎想象的困难。在一些地区,学校对于音乐课程的开设与否都广泛存在着很大的顾虑,音乐课程名存实亡的现象是屡见不鲜,更不用说投入经费来进行器乐教学了。器乐教学对于这些贫困学校而言显然被看成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第三个问题:器乐师资相对薄弱。目前我国中小学的音乐师资,很大一部分没有经过专业的器乐培训(钢琴除外)。他们大部分来自于各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接受的是较为普遍的以声乐、钢琴为主的专业学习。当然,这种情况开始有所改善,器乐教学的比重正在国内各大师范院校的音乐教学中逐步提高。

第四个问题:是受制于禁止乱收费的问题。虽然在教育部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里面明确规定了器乐教学的内容,国家音乐教科书也明确编写了器乐教学的内容。但由于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又下发了关于禁止乱收费的文件,课堂乐器也名列其中,在一些地区课堂器乐教学的开展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针对人数众多导致了教学实施困难的问题,引入适合群体性合奏以及独奏的小型便携类乐器较为适宜。在学习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与地区音乐教育“器乐化”的经验(针对学额较大的班级开展竖笛、口琴、口风琴的教学)的基础上,二十多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的中小学音乐课程中已经引入了一些这类乐器的教学,其中以欧洲八孔竖笛较为典型。八孔竖笛的运用极大地拓展了音乐的学习空间,与其他相同类型的乐器相比较音域更为宽广,能够分声部演奏织体丰富的合奏曲目。从这个方面来说,它对于增强学生的音乐专业素质是很有优势的。此外,八孔竖笛的体积便携、价格低廉,不同于其他诸如奥尔夫教学法之类采用的木琴等庞大乐器(虽然奥尔夫教学法也少量采用竖笛,但不是主要乐器),从这一点上看,它对于学生又是十分方便的。对于第三个问题,器乐师资的薄弱,八孔竖笛应该也是一个不错的对象,它具有方便易学的特点,只要组织音乐教师进行一定的培训,相信它的教学也应该能够较为顺利地展开。当然,对于欧洲八孔竖笛的教学推广,只是我们在中国基础音乐教育器乐化改革中的一种尝试。这种尝试能否最终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还需要不断地努力与验证。

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在广州召开第一届全国新课程器乐教学研讨会,并成立全国基础教育器乐学术委员会至今,已经陆续召开了四届全国新课程器乐教学研讨会。自那之后又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在广州、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在天津、二零一一年十月在上海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届全国新课程器乐教学研讨会。笔者作为器乐学术委员会主任,亲自筹备和主办、协办了这四次会议。在这一系列的研讨会的前后,我与我的同仁组织举办了海峡两岸的竖笛教学学术交流、培训了全国近三千人次的教师学习八孔竖笛的演奏法和教学法、举办了全国中小学生的竖笛比赛、举办了全国中小学教师竖笛重奏与合奏比赛,并在研讨会期间展演优秀节目和优秀的课堂器乐教学课例。此外,笔者还于二零零六年立项了全国“十一五”规划课题《器乐教学中的学生音乐素质与创造思维培养研究》(笔者担任课题负责人),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五百多所学校分两批参加课题研究,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在上海全部结题。在参与课题研究的这五百多所学校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学校采用欧洲八孔竖笛开展器乐教学的实验并取得成效,学生的音乐素质和创造思维得到有效提升。这个课题的研究过程有力地推进了全国中小学的“器乐化”进程,也使得欧洲八孔竖笛进一步确立了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实施“器乐化”的重要地位。非常可喜的是在参与上述课题研究的各地实验学校,前面所述的第四个问题未能阻挡学校实施“器乐化”教学的努力。

四、结语

中国基础音乐教育任重而道远,“器乐化”教学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这种优势具体体现在快速而科学地提高中小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中小学生的审美情趣。与中国传统的基础音乐教育思维模式不同的意义在于:音乐教学“器乐化”就像农业实现机械化一样,只有实现“器乐化”才能使音乐教学的效率得到飞速地提升。

 

 

参考文献

[1] 袁善琦 周刚 《论学堂乐歌在中国音乐教育发展史中的地位及作用》[J].《音乐研究》,1999.6第二期发表。

[2] 斯琴高娃 《日本学校音乐教育的理念与目标》[J].《教育观察》,201111月发表。

[3] 沈洽 《音腔论》[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1983年第1期连载。

[4]朱则平《多种音乐教育模式中的创造主题——当代美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模式研究》湖北教育学院学报《培训与研究》19972月发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中学外语及其他各科教学》1997年第六期全文复印转发。

[5]秦德祥《元素性音乐教育》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

[6] 尹爱青 曹理 缪力《外国儿童音乐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11月出版。

[7][]洛伊斯·乔克西著 赵亮 刘沛译《柯达伊教学法》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10月出版。

[8][]滨野正雄著 曹理 缪裴言 王昌逵译 新版《音乐教育学概论》教育科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9] 朱则平《审美、创造、母语、器乐化——广州市音乐教育发展战略及实施》《儿童音乐》2008年第二期发表。

[10]朱则平《略谈器乐教学中学生音乐素质与创造思维的培养》 《音乐天地》杂志2009年第8期发表。



作者介绍:朱则平,男,生于19555月,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音乐教研员,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理事暨基础教育器乐学术委员会主任。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172号,邮编:510030,手机:13380093269

[1] 袁善琦 周刚 《论学堂乐歌在中国音乐教育发展史中的地位及作用》,《音乐研究》,1999.6第二期 p68

[2] 参见《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3] 参见王光祈 《东西乐制之研究》、《东方民族之音乐》。

[4] 沈洽 《音腔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1983年第1期连载。

 

 

 

文章录入:赵洪啸    责任编辑:赵洪啸 
  • 上一篇文章: 中国陶笛:平民乐器的不平凡新生之路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