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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朗艾捷克

多朗艾捷克,维吾尔族拉弦乐器。清代称哈尔扎克,列入宫廷回部乐。清《律吕正义后编》:“司胡琴一人,回名哈尔扎克。”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莎车、麦盖提、喀什、巴楚、阿瓦提、库车等地。

琴杆杏木或核桃木制,上粗下细,全长80厘米。琴筒枣木制,呈半球形,面蒙羊皮或驴皮。最早张一缕马尾为主奏弦,定音c1。琴杆中部两侧设八条钢丝共鸣弦,定音gc1d1e1g1a1b1d2,音域 c1c3,两个八度。后改为张两条马尾、肠衣或金属弦为主奏弦,十条钢丝共鸣弦。本世纪二十年代,改为张三条主奏弦,定弦d1g1c2,十条共鸣弦定弦cdegac1d1e1g1a1,音域 d1d3,两个八度。

演奏时,琴筒夹于两膝间,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马尾弓在主奏弦外拉奏,其它弦起共鸣作用。用于多朗木卡姆和民间歌舞多朗赛乃姆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