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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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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西南地区出现过多种形式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既有出于个人文化自觉而身体力行,也有在政府或非政府组织推动下开展的工作,不论哪一种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都面临着重重的难题与困境,其关键就是如何才能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步履维艰的文化自觉践行者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晚年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自己的文化要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发展的趋向。这种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近几十年先后涌现出一些“文化自觉”的践行者,他们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文化遗产保护中留下了步履维艰的脚印。 田丰:壮志未酬身先死 17年前,中央乐团一级作曲家田丰在彩云之南开始了他被世人誉为具有乌托邦色彩的民族文化传习之旅。 1993年11月,田丰怀揣着筹集来的10多万元来到距昆明30公里的安宁县,办起了一所致力于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他倡导用“原汁原味、求真禁变”来规范教学,传习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及习俗。传习馆里的师生都是从云南少数民族村落中招募来的。教员则聘请的是有名望的民间艺人,他们大多不会说汉语或写汉字。学员大多也是与教员同族同村的一些年龄在16~20岁的年轻人。传习馆的教学方式是教员向学员口传身授,旨在把云南各民族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音乐、歌舞继承下来。来到这里学习的学员不交学费,他们的吃、住由传习馆提供。传习馆的经费完全靠创办人田丰个人筹集或向社会募捐。传习馆开办后,很快引起社会的关注,有人把它称为“中国第一馆”。的确,它是改革开放之后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第一个以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主旨的、完全依靠民间力量生存的学校。 遗憾的是,到2000年,这个传习馆因为资金拮据、创办人田丰突然辞世等原因宣告解散。尽管如此,传习馆的探索与实践无疑给云南乃至我国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直接经验,它所培育出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经验和对待传统文化的精神,对云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如今,在昆明一个四合院里艰难前行的“云南民族源生乐坊”,被认为是“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的薪传者,“源生乐坊”的创办者刘晓津女士就是当年一直跟踪拍摄田丰创办的“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的电视台记者,她为田丰保护民族文化的精神所感动,于2004年创办了“云南民族源生乐坊”。乐坊把一部分因为“传习馆”关闭而离散的成员又重新聚拢在一起。目前,“源生乐坊”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鼓励和支持云南少数民族民间艺人在本村寨进行传统音乐舞蹈的抢救和传承。这不能不说得益于田丰传习馆的经验。 陈哲:举起“土风”旗帜 继田丰之后,在彩云之南的红土地上,另一位音乐家从喧嚣的都市中走出来。 2002年,著名音乐人陈哲选定在云南怒江大峡谷中的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的上水俸村,开始实施他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化传承”,即所谓“土风计划”。按陈哲的解释,“土风计划”是一项原生态文化传承行动,旨在抢救保护濒临失传、不可再生的民族文化资源,探索良性发展的保护工程。“土风计划”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艺术家介入、记录、摄取,把民间文化固化下来;另一方面是“活化”,即让资源地的人们实现民族文化的自我传承。“土风计划”实施者在上水俸村挑选出10余名青年志愿者,成立了“普米族传统文化传习小组”。传习小组有计划地向老艺人学习诸如普米族传统的民歌、歌舞及口弦、木叶吹奏、四弦琴弹奏等等技艺。待传习小组掌握了这些技艺之后,他们又向周围的年轻人进行传授,从而逐渐在当地形成了学习、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良好氛围和传承机制。 该项目尽管意义重大,但仍步履维艰。直到2004年,经费拮据的情况才初步得到改善。因为那一年,在陈哲的积极奔走下,项目获准列入国家“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资助项目,成为29个获准项目中唯一来自民间申报的项目。即便如此,陈哲的“普米族传统文化传习小组”还是面临着生存、发展的压力,因此,他们不得不走上对外演出的道路,先后到大理、广州、北京等地演出,并参加了2010年中央电视台的“青歌赛”。虽然,用陈哲的话说,从大山里走出来演出的这些普米族女孩是她们民族文化的使者而非演员,但不能不说,这与陈哲立足村落,致力于当地的文化活态传承的理想初衷已经渐行渐远。 尽管这样,需要指出的是,田丰、陈哲的保护实践也仅仅针对音乐、舞蹈等文化事项,他们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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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风信子 责任编辑:风信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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