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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澄清:恶俗歌曲的三个标准--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谈净化网络歌曲 | ||||||
恶俗歌曲的三个标准 | ||||||
作者:雷志龙 文章来源:人民网-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 ||||||
人民网文化频道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雷志龙)11日下午,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中国音乐报社副社长江小鱼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如何净化网络歌曲”为主题,与广大人民网网友展开讨论。 恶俗歌曲的三个标准 当有网友提问如何区分通俗、低俗、恶俗时,黄澄清给出自己的判断:“我个人认为恶俗有三个标准,一个是内容侵犯他人的利益;一个是它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利益,一个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三条标准也是他认为通俗、低俗、恶俗三者之间的底线和边界所在。 黄澄清同时强调,在音乐传播时只要牢牢把握住底线即可,不应该“一棒子打死”, “不能要求互联网的内容全部是好的,因为我们的社会是丰富多彩的”。 传播音乐 每个人都应担当起码的社会责任 “如何遏止网络的低俗之风?”是网友们重点关注的问题,黄澄清表示,网络作为一个传播信息的平台,传播门槛比较低, “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去传播自己创作的音乐,包括流行音乐、高雅音乐,甚至不健康的音乐,都可以通过网络传播。” 对于如何管理这样的传播,有效遏制网络低俗之风?黄澄清认为需要通过几方面结合:一是大家要加强自律;二是政府需要出台法律法规约束一些“越轨”的行为;三是需要行政监管部门加强网络音乐的管理。其中,他特别强调了个体的重要性,“要我们的网友建立一种意识,我们是一个社会人,要承担起码的社会责任。” 但同时他也表示,“如果要寻求网是一片净土,这不可能完全做到,我想只要网络音乐主流是好的就可以了”。 绝不能以打击恶俗名义践踏网友言论自由 “如何维护网络发展均衡”是黄澄清极为重视的问题,他表示“在打击恶俗、抵制恶俗音乐时,又能够保护我们的言论自由”相当重要。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许多关系都需要一种平衡,要能够在不同关系中找到均衡点,“不能够因为治理抵制恶俗音乐,来限制网民的自由,也不能够因为不去管理,而让恶俗的音乐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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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赵洪啸 责任编辑:赵洪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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