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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工程示范区推荐上报骨干艺术教师的通知 | ||||||
作者:教育部 文章来源:教育部-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2 | ||||||
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工程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促进中小学课外艺术活动健康发展,提高中小学艺术教师指导课外艺术活动的水平,我司在深圳建立了全国中小学艺术教师(课外艺术活动)培训基地。根据2007年3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工程示范区工作会议”精神,决定给每个示范区增加5-10名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合唱指挥和舞蹈),请各示范区按教体艺司函[2006]29号“关于举办全国第一期中小学合唱指挥教师培训班的通知”要求认真推荐上报。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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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赵洪啸 责任编辑:赵洪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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