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洪啸音乐教育网友 沸腾和弦 推荐
第一是考评标准。歌唱考级的考评标准分为四项:一是音准节奏;二是情感表现;三是发声吐字;四是仪态修养。
第二是曲目的选择。主要考虑曲目的思想内容和文化内涵;再是曲目的经典性,三是曲目的多样性,但兼顾高低结合。
第三是评分的办法采取已经在"音乐基本素养"考级中成功采用的"百分制计分,五分制评分"的办法。评委计算成绩时要求量化、细化,因此采用百分制;而作为对考生成绩的评价却应该是明了、概括,因此将百分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转换成五分制(5分优秀,4分良好,3分及格,2分不及格),避免考生(尤其是孩子)拘泥于细枝末节。实际实施时将以上提到的四项考评标准在百分制内按照不同的级别规定不同的比率,评委分项计分后再由考级工作人员统计换算成五分制,得出考生的最终成绩。这种方法不但有利于体现素质教育的宗旨,而且能够避免评分时的随意性。
关于歌唱考级的分组与分级,在关于开展歌唱考级的《通告》里作了明确规定。歌唱分为少儿和成人两个组别,主要以是否经过变声期作为划分。少儿组的曲目以反映儿童和少年生活情趣的作品为主,要求以童声童趣来演唱,演唱一些成人可以唱的曲目时更要这样,决不要变成"小大人"。成人组曲目的内容、风格都很广泛,选择的幅度很宽,考生应根据自己的爱好和条件,使用适当的演唱方法把歌唱好。辅导歌唱考生时,一定不要简单套用专业院校声乐教学的训练方法,而要根据不同歌曲的要求和考生的实际水平,因材施教,从提高音乐素质入手,帮助考生获得较好的成绩。
少儿组和成人组均设1-9级,9级为最高级。少儿组和成人组的相应级别没有可比性和延续性。报考歌唱考级没有起点、级别的限制,不要求级别的连续。 歌唱考级是在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推动下设立的。我国地大人多,喜欢歌唱、积极参加歌唱活动的群众数以亿计。
歌唱考级是中国音协在新世纪的一项新举措,为了将这个新的考级项目开展得更好、更完善,中国音协与辽宁、黑龙江、吉林三省音协协商决定,在东北三省率先开展歌唱考级,以后逐渐在全国各地区推行。歌唱考级的考级办法与中国音协其他考级办法基本相同,实行"五统一",即:使用统一教材,统一报名办法,统一评判标准,统一调派评委,及格的考生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统一 发放及格证书。 歌唱考级的教材(含伴奏带)由中国音协统一组织编辑、出版。各省音协可在统一教材的基础上增添不超过曲目数量10%的地方曲目,报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通过后在该省考区使用。歌唱考级的组织工作由东北三省音乐家协会在中国音协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具体实施细则,由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和三省音乐家协会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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