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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

 

琵琶,弹弦乐器。“琵琶”二字初不见于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刘熙《释名》、应劭《风俗通义》均称为“批把”。《释名》载:“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日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风俗通义》载:“批把,谨按近世乐家所作,不知谁也。以手批把,因为名”。“批”和“把”为两种演奏手法(今谓弹挑),是象声字,后改写为琵琶。

秦汉至隋唐时期,琵琶是多种弹弦乐器的总称。音箱有圆形和梨形之别,颈分曲直两种,琴身长短、弦数多少、演奏姿势和手法都有所不同。约公元四世纪,有一种梨形音箱、曲颈、四柱(今谓相或品)、四弦,用拨子演奏的弹弦乐器由印度通过西域地区传入北方,因其头部向后弯曲,为区别于当时流传的直颈圆形的秦琵琶,故名曲项琵琶。《隋书·音乐志》:“今曲项琵琶,竖头箜篌之徒,并出自西域,非华夏旧器”。又因其经过龟兹传来,又称龟兹琵琶、胡琵琶或胡琴。宋代以后迳称琵琶(《中国音乐史图鉴》Ⅱ—83至Ⅱ—88)。

日本奈良正仓院收藏有我国唐代曲项琵琶,其中一件螺钿枫琵琶,曲项、四弦、四柱、短颈。全长97.26厘米。其边缘及背面均嵌精美螺钿花纹。面板的捍拨(皮制,系为保护面板之用)上绘的是山景,树下一白象上骑坐四人,一击腰鼓、一吹尺八(或筚篥)、一吹横笛、一扬袖而舞,均为西域人服饰。捍拨之上有两个凤眼。弹琵琶用的拨子,长20厘米,紫檀木制作,饰彩绘花纹图案。苏州民族乐器一厂曾复制螺钿枫琵琶和拨子各一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旧式四相十品、十二品、十三品琵琶已基本不用,代之以六相十八品、二十四品、二十五品和二十八品琵琶。按十二平均律排列。

现代琵琶背板用紫檀、红木、花梨木制作,腹内置两条横音梁和三个音柱,与面板相粘接。覆手用红木、牛角、象牙或老竹制,内侧开出音孔,又称“纳音”。琴头雕有寿字、乐字、蝙蝠、如意、凤尾等样式,有的嵌翡翠宝石。琴颈称凤颈,上接弦槽和山口,正面有相附属,背面有凤枕(又称凤凰台)附属。相用牛角、红木或象牙制,品竹制,是音位的标志。全长约96厘米。

琵琶有十二种定弦法,常用定弦为Adea。六相二十八品琵琶音域Ag3。右手有弹、挑、夹弹、滚、双弹、双挑、分、勾、抹、摭、扣、拂、扫、轮、半轮等指法;左手有揉、吟、带起、捺打、虚按、绞弦、泛音、推、挽、绰、注等技巧。可演奏多种和音、和弦。广泛应用于民族乐队和多种地方戏曲、曲艺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