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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大纲将音乐美术列为高考科目 | ||||||
作者:代小琳 文章来源:洪啸音乐教育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1 | ||||||
洪啸音乐教育网友 双双 推荐 晨报讯 (记者 代小琳通讯员姜殿军)昨天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高考大纲近日出台,明年将率先在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实施。其中,音乐美术被列为广东、山东两省高考选考科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高考中,上述首次进入新课程试验的四省区将正式按新方案进行考试。4省区实行的新高考方案各不相同。广东省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方案。其中“3”为语文、数学和外语;“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任选一科。山东实行“3+X+1”的方案,海南实行“3+3+基础会考”方案,宁夏实行“3+文综/理综”方案。 4省区的新高考方案中,都把综合素质评定列入其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将被记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据有关专家介绍,2004年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这次新课标高考大纲及4省区高考方案的出台,不仅关系到4省区明年高考,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今后新课标高考的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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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赵洪啸 责任编辑:赵洪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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