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 文章中心 >> 音乐教育联盟 >> 文章正文 |
|
||||||
农民李奇和他的民间乐器制作 | ||||||
作者:周者军 文章来源:甘肃日报-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16 | ||||||
他虽是一个普通农民,但对民间音乐有着深厚的感情,对民间乐器制作更是情有独钟,7年多来,出自他手的民间乐器有1000多件,他就是农民乐器制作者李奇。 记者是从武都区盘旋路街心花园的一个老年人乐队那里知道李奇的,在这个由十几个五六十岁老年人自发组织的小乐队里,队员们手中的二胡、琵琶、古筝、笛子等乐器都出自李奇之手。 见到李奇,是在他租住的武都城郊郭家沟的“乐器制作室”内,屋内光线不足,大白天开灯才能看清楚放置在屋内的各种乐器。因为乐器太多,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两间屋子显得十分拥挤,墙壁上空闲的地方挂满了二胡、琵琶、笛子等不同种类的乐器。 李奇说,虽然他现在的“乐器制作室”所处位置比较偏僻,却时常有民间音乐爱好者到这里参观或者购买他制作的乐器,有乐器陪伴,李奇不觉得孤单。 现年55岁的李奇老家在文县口头坝乡畦子坝村,他从小就对音乐和乐器有着浓厚的兴趣。上小学的时候,李奇便自己摸索着学会了吹笛子,初中学会了识谱,高中就能自行作曲。 1974年,李奇高中毕业,他曾担任过村上的会计,还当过民办教师,也做过木匠和油漆工,但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对音乐的爱好却一直没有放弃,只要有空,他就会去学习每种民间乐器的使用,并摸索着作一些曲子。 然而,成家后,李奇的妻子却十分反感他一有空就琢磨乐器构造,弹奏乐器,一次争吵中,愤怒的妻子将李奇心爱的几件乐器全部砸毁。 从那时起,李奇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几乎再没摸过乐器。 再一次和乐器、音乐结缘,是2005年秋天的一个傍晚,当时,在武都做小生意的李奇在武都城区的一个小吃摊上吃麻辣粉,突然听见身后不远处有人在弹奏民间乐器。李奇经不住优美乐声的“诱惑”,循声找到了一个业余小乐队,并向乐队毛遂自荐,当起了一名笛子手。 然而,已经十几年没有动过乐器的李奇,和乐队其他成员相比明显感觉吹笛子有些力不从心。为了能继续留在小乐队,李奇悄悄制作了一件中阮,到小乐队参加演出。小乐队的音乐爱好者们见李奇自制的中阮不但做工精细,音质音色也不错,便纷纷要求李奇帮他们做一些乐器。 李奇做出来的一件件乐器得到了队员们的认可,更加激发起了他制作乐器的信心,没多久,李奇在武都民间音乐爱好者中便小有名气。 后来,主动找李奇“订做”乐器的人越来越多,他便开始专心研制民间乐器。一时间,李奇成了武都地区制作民间乐器的“奇人”。前来购买李奇乐器的人络绎不绝,两年时间里,销售的乐器不下500件。 但是,民间音乐爱好者在当地毕竟人数有限,李奇制作的不少乐器渐渐没有了顾主。就在这时,李奇发现,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武都最有名的地方剧种“高山戏”,没有专门的乐器。李奇深知,要将高山戏这一民间艺术形式进一步发扬光大,必须创制出专门的乐器。 为此,李奇开始专心钻研适合于“高山戏”的演奏乐器,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摸索和钻研,李奇终于制作出了一把音色介于二胡和板胡之间的“高山胡”,作为领奏乐器的“高山胡”,很快被高山戏演出团的演奏员接受。2006年12月,在甘肃省文联和甘肃省剧协组织的第二届甘肃戏剧红梅奖大奖赛中,陇南市秦剧团的张维军拿着“高山胡”演奏的《山村别》曲子获得了第二届红梅奖“主奏三等奖”。 2010年4月底,李奇研制的另一种为武都高山戏伴奏的乐器“世博琴”诞生了。李奇原本给这把琴起名叫“高山琴”,但是,这把“高山琴”正好是世博会开幕那天完成的,为了纪念这把琴特殊的诞生时间,李奇便将这把琴改名为“世博琴”。 “高山胡”和“世博琴”的相继问世,让李奇的乐器制作向前跃进了一步,但由于当地民间乐器市场已经饱和,他精心制作的扬琴、板胡、二胡、低胡、古筝、琵琶等乐器销售还是不理想。 为了推销自制的民间乐器,去年以来,李奇曾多次坐上班车,背着各种乐器,到成县、舟曲、西和、天水等地销售,即便如此,效果也不大好。“现在购买民间乐器的主要还是一些老年人艺术团和农村社火队,年轻人和城里人很少光顾。”说起民间乐器的前景,李奇很是惆怅:“现在的人都喜欢通俗音乐,就武都地区来说,喜欢民间音乐的人越来越少,长此以往,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传统音乐后继乏人。” “不管会遇到多大的困难,制作更多更好的民间乐器是我永远割舍不下的梦想,我会坚守一辈子。”坚定的话语里,包含着李奇对民间乐器制作的挚爱情怀。 |
||||||
文章录入:风信子 责任编辑:风信子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转载或者转贴本站资料,必须注明出处并知会站长。如有著作权的疑问,请和站长联系。 本站欢迎一切与本站栏目相符的投稿。投稿信箱9xx@163.com来稿必复。 站长:赵洪啸 |